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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特色小(城)镇顶层新政出台——新机制下的高质量发展之路要这样走!且看政策导读

2018-11-09 11:24:49

原创: 中新城镇化研究院 中新国际特色城镇联盟

【政策导读】

2018年8月30日,国家发改委印发了本年度特色小镇新政——《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室关于建立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高质量发展机制的通知》发改办规划【2018】1041号,下文简称《通知》。

自2017年特色小(城)镇的主导部门由住建部转为发改委之后,本次是发改委单独发文的第一个文件,重点是高质量发展机制,强调了建立规范纠偏机制,典型引路机制和服务支撑机制。

从之前的各种文件到本次的《通知》,可以看出政府正在发挥其对特色小(城)镇良性发展的引导作用。读《通知》后发现,本次新政有六个方面值得深入关注,简要陈述如下——

三个更加

主管更加明确、概念更加清晰、范围更加广泛

主管更加明确是指明确发改委为特色小(城)镇的主管部门。本次新政显示,今年的申报工作由国家发改委主导,也说明特色小(城)镇事业在操作层面是由发改委牵头主导,相关部委配合。此举能够避免多头领导存在的导向不明、各自为政及效率不高等问题。

概念更加清晰是指《通知》对树立特色小(城)镇标杆,在概念和基本条件上进行了说明。辨析了二者打造的目标和要求,但在以“产业为本”的初心和以“示范引领”为目的上是一致的。特色小镇在产业打造上,要求“在差异定位和领域细分中构建小镇大产业”,产业要“特而强”,重点打造“先进制造、农业田园和现代服务”三大产业类型小镇,打造创新创业平台;特色小城镇则在打造“特色鲜明的产业形态”基础上,实现特色支柱产业在国内国际市场占有一定份额,达到拥有一批知名品牌和企业,具有核心竞争力、带动乡村振兴的要求。从此可以看出,打造产业特色并形成优势,是特色小镇、特色小城镇打造的必要条件,也是保障不走偏的基本条件。

范围更广泛是指本次《通知》是发送单位和抄送单位最多的一个文件。除所属发改委系统外,还发送住建部、体育总局、国开行和农发行2个政策银行、以及“千企千镇工程”发展基金的金融平台光大银行,并抄送农业农村部和商务部。可以看出在相关产业的政策扶持上,金融支持上会有所期待。

三个强调

强调规范纠偏、强调典型引路、强调服务支撑

强调建立规范纠偏机制,即:在数量服从质量,动态化考核的原则下,全面梳理省级和国家级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对已经公布的403个国家级特色小镇、96个全国运动休闲特色小镇持续开展评估督导和优胜劣汰;未来以创建达标制取代一次性命名制,提出省级特色小镇、特色小城镇要做好监督监察和整改,淘汰不实不达标的小镇。

强调建立典型引路机制,即:强调设条件、少而精、示范性、多样化。明确了树立典型的条件,并给出了申报的指标体系,让创建工作更加有据可依;在申报数量上要求各省级发改委推荐不多于2个典型案例,不求多而全,转向于少而精;同时强调了经验推广的重要性,通过创建标杆,带动更多特色小镇、小城镇正确把握方向;多样化体现了创新探索导向,力求不拘一格,强调立足不同产业和运营模式创新。

强调建立服务支撑机制,主要在“地”和“钱”两个关键支撑要素上提出了指导要求。用地要在依法依规的基础上,鼓励点状供地、混合供地等新模式,此举对目前很多小镇项目因土地规划、城乡规划与特色小镇用地性质和空间布局多样性之间的矛盾而导致的用地不合理等问题,提供了解决之道;在金融服务上,要求金融机构在债务风险可控的前提上,提供长周期、低成本融资服务,这对因金融产品的匮乏而不得已以房地产利润补贴产业运营的尴尬局面来说,将是重大利好。本院认为,此项政策的出台,无疑是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对症下药的举措,值得点赞!

本次《通知》的出台,使得特色小(城)镇事业在前两年的基调上有了更符合发展规律的导向,有可能标志着特色小(城)镇的发展将从粗犷逐步转向精细,由过热逐步趋于理性。读者可以在本导读的基础上细读政策,未来在项目开发建设与运营的工作过程中,迈对步子踩准点儿。